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北海市财政局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严把“制度、投入、政策、安全”四道关口,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健全体制机制,把好“制度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牵头印发《北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北海市资金保障专责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版)》《北海市实施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等,对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拨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制度,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确保乡村振兴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政策落实有力、资金监管有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把好“投入关”。2023年截至2月底,筹措各级衔接资金47169万元,比2022年全年增加3066万元,增幅6.95%,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一是聚焦挖掘农业农村发展潜力。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筹措各级资金29858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二是聚焦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各级水利发展资金15505万元用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工作,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聚焦发展特色海洋产业。立足本地海洋产业发展情况,争取5496万元支持渔业发展,用于近海渔船更新改造、发展深水网箱养殖、支持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进一步推动全市海洋经济发展。
三、积极向上对接,把好“政策关”。聚焦保障“三农”投入,积极向上沟通对接,努力争取更多涉农政策、资金支持。一是深研政策导向,积极谋划项目。深入研究中央和自治区政策支持方向、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引导预算单位、县区科学合理储备、包装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夯实项目库。二是主动向上对接,争取工作主动。积极向上级汇报工作,了解自治区涉农专项资金分配规则,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动态,最大限度争取更多涉农资金支持。三是强化调度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围绕重点领域,了解专项资金额度和相关申报要求,有目标、有计划地谋划包装产出效益好、发展有潜力、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形成资金申请合力。
四、强化资金监管,把好“安全关”。高度重视规范资金管理,推动涉农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召开资金保障专责小组成员单位例会,掌握全市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县区在资金管理使用中遇到的困难。开展衔接资金监管分片包干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各单位日常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加强与各部门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及时下达到县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中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与资金同时下达。同时,督促指导县区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调研督导。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县区开展调研督导,加强与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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